问题 | 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项目赡养老人怎么申报 |
释义 | 工资达到一定的标准是要向国家缴纳税款的,这是国家税务局的规定,到纳税人如果有老人赡养支出的话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来扣除个人所得税的,被赡养人是指年满六十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六十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是什么意思 1、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 2、专项扣除费用是这次个税改革很重要的一部分,减轻了个人税负,有利于个税更好反映不同家庭的负担情况,更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功能。 3、专项附加扣除项的设立,实际上是在“基本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五险一金免税额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基础上,再给居民个人增加了免税额。也就是说月收入扣除社保,再扣除这些专项扣除费用,之后剩余金额再纳税。 4、专项扣除的费用主要有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费用等。 5、专项附加扣除总共六个项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第一,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扣税对象: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纳税人(释:学前教育指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能扣多少: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要么选择父母分别扣50%,要么选择父母一方扣100%。 第二,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扣税对象: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能扣多少:学历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可选择本人扣除或其父母扣除;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资格取得证书当年,扣除3600元。 第三,大病医疗:每年限额8万元 扣税对象: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纳税人。能扣多少:每年限额8万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医药费由父母一方扣除。 第四,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 扣税对象:支付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纳税人能扣多少: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在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 第五,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 扣税对象:在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发生租房租金支出的纳税人能扣多少: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第六,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 纳税对象: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能扣多少: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二、父母有退休工资还能不能专项扣除 父母有退休工资还能专项扣除。新个税中赡养老人支出对应的专项附加扣除费用,和父母是否年满60岁有关系,和他们是否有养老金,有多少养老金没关系。 具体说,如果是独生子女,只要父母有一人年满60岁,不管父母是否有养老金,还有养老金是多是少,只要人还健在,都可以在税前依法享受每年24000元,即每月分摊2000的定额扣除额度。如果不是独生子女的,可以和兄弟姐妹平均分摊,也可以按约定分摊,还可以由父母指定分摊,但每个子女每月税前最多分摊1000元的定额扣除额度。一旦选择后,一年内不可以变更。 如果父母均已去世,祖父母还健在,代父母承担赡养义务的,也同样可以代位享受赡养费个税定额扣除额度。赡养祖父母的个税扣除额度和赡养父母等同。值得注意的是,定额扣除意味着赡养多少个老人税前可扣除的赡养费用都是一样的额度。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和被赡养老人是否有退休金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子女交税是可以专项附加扣除的。 1、老人必须年满60周岁,只要有1位老人具备这个条件就可以; 2、必须是自己的父母、养父母、继父母,或者失去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不在专项扣除序列。 3、专项附加扣除和被赡养老人数量没有关系,只要有1位以上的被赡养老人,就可以按2000元标准扣除; 4、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一个人最多1000元,总额不超过2000元,即便其他子女都领取失业保险,也不能把额度转让给有工作的那一个。 三、单位职工去世抚恤金是多少钱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其计算公式为: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其计算公式为: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30%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其计算公式为: 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其计算公式为: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本人工资×40% 5、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例如:姚某某为某化工厂职工,在一次工伤事故中不幸死亡,其亲属中有资格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有:妻子、儿子、妹妹、弟弟,按照法定的计算标准,上述亲属每月可获得的抚恤金之和为姚某某工资×130%,这就超过了姚某某的工资,这样,上述亲属每月总共可获的抚恤金只能相当于姚某某的工资,多出的部分不予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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