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注册资本1000万不一定是实际投入的钱,相关规定如下: 1、注册资本1000万而实际缴纳不一定是1000万,法律上强制性要求的注册资本数额与实际缴纳资本概念不同,但两者在金额上最终是相等的;一般情况下,企业的注册资金实行认缴制,不需要实际缴纳,有产权证明,认缴就好; 2、实际缴纳可以按照注册资本标准一次全部缴清,也可以在某段时间内可能小于注册资本,分期交齐;当经营范围涉及到人民健康、财产安全等经营范围的话,都要求实缴出资,其在工商登记时需要一次性足额出资; 3、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