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19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管理制度;主观要件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客观要件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