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丈夫交通事故死亡妻子能够取得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只要妻子能够证明自己身体健康情况不好,不具有劳动能力,丈夫生前的务工收入是家庭收入主要来源,妻子一直以来就需要他人扶养,那么丈夫交通事故死亡的,法院就应判决保险公司在法律范围内承担给付刘某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