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毒贩死缓不是限制减刑。限制减刑类罪犯包括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一、什么叫死缓免加刑减刑 死缓不得减刑的意思是指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会对其在死刑缓刑两年执行期间进行变更刑期,但是不得对其减刑。 二、哪些犯罪限制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相继公布,并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对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的规定:最低服刑时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年。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都要服满至少二十年的徒刑。 三、《刑法》中什么叫做限制减刑? 所谓“限制减刑”是指:对于重大刑事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死缓,若后期有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需要注意:限制减刑不是说不可以减刑,而是表示只能减刑一定的时间,不可无限制减刑,要保证最低的服刑期限。限制减刑的对象是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等八种暴力型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罪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