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村委会属于民事主体,经常是作为民事诉讼的原告或者被告,但村委会有时也会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这是因为村委会有时候行使了一些法律法规的行政权限,就成为了行政诉讼的被告。 村委会的作用如下: 1、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公共事务是指与本村全体群众生产和生活直接相关的事务;公益事业是指本村的公共福利事业; 2、调解民间纠纷。民间纠纷,是指村民之间有关人身、财产权益方面的纠纷和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主要包括婚姻、家庭、债务、宅基地、林权地界、水源、收养、赡养、继承、赔偿、分家析产等方面的纠纷和因轻微的侵占、伤害、打架斗殴、小偷小摸、欺诈、侵害名誉、轻微虐待等轻微违法行为而引起的纠纷; 3、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维护社会治安是人民政府的职责。但社会治安与群众紧密相关,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有职责协助政府维护社会治安,具体工作由村委会下设的治安保卫委员会负责; 4、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推荐。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群众有着十分广泛而密切的联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