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举证期限过后,还可以提出答辩状吗? |
释义 | 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需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答辩状,举证和答辩是不同的。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只要未超过举证期限,就可举证。法院根据案情确定当事人提供证据及期限,如确有困难可申请延长。逾期提供证据需说明理由,若无理由或不成立,法院可不采纳或给予训诫、罚款。法院需在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答辩不影响法院审理。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的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提出答辩状,举证和答辩是不同的,举证一是由原告承担,只要未超过举证期限的,就可以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拓展延伸 延迟举证期限后是否仍可提出答辩状? 在举证期限过后,如果经过延迟,仍然可以提出答辩状。尽管举证期限已过,但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允许延迟举证。延迟举证的原因可能包括证据的获取困难、法律程序的变更或其他合理的理由。当延迟举证被允许时,被告仍有权利在延期后提交答辩状。然而,延迟举证并不保证法院会接受答辩状,法院将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是否接受延期后的答辩状。因此,被告应尽早向法院提出延迟举证的请求,并说明合理的理由,以增加成功的可能性。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应及时提出答辩状。举证和答辩是不同的,举证由原告承担,只要在举证期限内即可提供证据。然而,如果因为合理原因导致举证期限过后仍需要延迟举证,被告应尽早向法院提出请求并说明合理理由。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决定是否接受延期后的答辩状。因此,被告应充分了解法律程序,并积极与法院合作,以增加成功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五章 证 据 第四十一条 与本案有关的下列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一)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 (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五章 证 据 第三十五条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五章 证 据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但是,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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