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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防城港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流程怎么走
释义
    一、防城港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流程怎么走
    1.经过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后,申请人提出申请
    2.服务窗口负责审核
    3.分管局领导审批
    4.制作决定文件及中间并送达申请人
    二、防城港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办理条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公布,自1998年10月25日起施行)第八条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除外;法律法规设置前置许可的应先取得行政许可资格)
    (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五)有必要的场所。
    三、防城港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办理材料
    1.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表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文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开办资金验资报告
    4.章程
    5.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
    6.从业人员专业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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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5:4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