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纪检监察机关处置主动投案问题的规章》,是为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对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置,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而制定的。,根据该《规章》,主动投案,是指:,(一)党员、监察对象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谈话、讯问,或者尚未被采取留置举措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二)涉案人员的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询问、审查调查谈话、讯问,或者尚未被采取留置举措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法律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置主动投案问题的规章》第二条 本规章所称主动投案,是指: (一)党员、监察对象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调查谈话、讯问或者尚未被采取留置举措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 (二)涉案人员的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未被纪检监察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尚未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询问、审查调查谈话、讯问或者尚未被采取留置举措时,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