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商标侵权中的近似商标应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关注为标准; 2、既要对商标进行整体比较,又要对商标的主要部分进行比较,比较应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进行; 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保护注册商标的意义和知名度。 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其文字的形状、发音、含义或构图和颜色;或者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立体形状和颜色组合相似,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解或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