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未成年人批捕案件办理程序首先是公安机关提交逮捕申请书,检察院在接收该申请书之后,需要结合申请书、公安机关提交的材料、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等来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若是不予批捕的,在驳回请求的同时需要说明不批捕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