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离婚孩子满十六岁有选择权。法律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所以当子女满十六周岁时,其自然有选择跟父母任意一方生活的权利,只要其选择的那一方的抚养不会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法院就应按照孩子的意愿将抚养权判给其愿意跟随生活的一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