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暂住证需要到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具体办理步骤如下:1、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2、提交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原件、复印件等资料3、提交暂住证专用照片2张(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以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