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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投标有效期的计算
释义
    法律分析:关于投标有效期问题,2003年7部委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第28条规定,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虽然该条文没有明确投标文件中相关证书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但从文字描述上还是可以这样理解的。既然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当然对其各种证明文件也应在有效期内。而《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对投标有效期给出了这样的表述: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在此期限内,所有招标文件均保持有效。虽然笔者认为有效期计算应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合同签定日止”,不认可“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止”的描述,但笔者认为其后半句话讲得非常明白——“在此期限内,所有招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因此,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务必注意以下两点:一是看清招标公告中关于合格投标人的条件,因为此要求是本项目的必要条件,要参与投标必须全部满足;二是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必须仔细核对所有要求,并将所需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并且保证所有证书有效期均在投标有效期内,否则造成废标,浪费招投标各方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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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3:4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