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低保户可以的申请廉租房,二个互不冲突。低保是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并需要当地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相应的证明。而申请廉租房保障的家庭由户主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相关资料,经过初审-公示-审核-然后进行请廉房配租。取消低保,是根据调查不符合政策,超过最低收入。如果觉得自身符合政策要享受低保,可向当地社区说明情况,或者去当地信访办说明。 一、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二、申请廉租房的注意事项 (一)申报家庭收入 租廉租房的家庭,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不如实申报的,责令其退房,补交商品房租金和廉租房租金的差价,并处一定金额的罚款。 (二)腾退廉租房 租廉租房的家庭,当家庭收入超过当年最低收入标准时,应当及时报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并按期腾退廉租房。 (三)不得转租廉租房 租廉租房家庭,不得转租,违者罚款并收回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