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购对方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
释义 | 收购对方公司需要以下条件: 1、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收购对方公司的决议; 2、收购国有控股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控股股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批手续。 一、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有哪些 股权投资的退出方式有第三方收购或大股东回购。一般而言,股权是股东通过履行出资义务向公司缴纳注册资本形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收购公司股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奖励公司员工股份;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的。 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发生的,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在的。 三、公司收购股权有哪些流程 公司收购股权的基本流程如下: 1、开展初步调查,确定股权收购目的,选择股权收购意向目标公司,起草、洽谈、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2、对转让方、担保方和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和信用状况进行尽职调查,收集相关信息; 3、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分析论证股权收购在经济和法律上的可行性,防范各种风险; 4、委托可靠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目标公司的资产和股权价值; 5、与股权转让方协商,签订股权收购协议; 6、双方应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大会对收购事宜进行审议和表决; 7、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履行资产转让和经营管理权转让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应当依法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