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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一、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二、民事诉讼状的写法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正常情况下诉讼时效不会中止的,而且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段是有严格限制的,因为只可能发生在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后6个月之内。不过,这里我们建议大家,在合法权益遭受到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应该尽可能的收集证据,抓紧时间维权,而不是无故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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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3:4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