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开发商提前交房是比较少的,开发商在交房条件没有达到的情况下利用购房者想快点儿收房的心理偷工减料,用“提前交房”掩盖质量问题,使业主们接受质量不合格的房子,而业主们如果签字收了这种质量有问题的房子,就等于放弃了法律赋予的权利,最终损害自己的利益,也让开发商逃脱了责任。 开发商提前交房一定要做请专业的验房师来验房,如果房子不合格的话坚决不能签字收房。目测难以检验房屋质量,尤其不要被开发商提供的简单装修所蒙蔽。手续证件不齐全的房屋不管什么理由,都要坚决不能接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