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进出口权的总费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进出口权的手续十分繁琐复杂,一般各项手续费用加起来1000~2000元不等,具体多少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注册资金到100万,办理这个手续是不要钱的。 办理进出口权的费用及注意事项: 1、增加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也需要做相应的改动; 2、需到外经贸委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需到海关办理备案以及海关登记,取得证书,那里的10位海关代码相当重要,这个证书大概要花五十块钱,还存在录入费,10块; 4、到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办理自理报检证书,这个不花钱; 5、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开户可证,紧接着去银行开立外币账户; 6、现在去办理电子口岸,提交资料,买卡,读卡器,电子口岸那里你需要跑很多部门的(税务,海关,工商,外经贸委,外汇管理局,把数据联网,他们内部需要); 7、外币账户,银行开立外币账户首先要看看自己公司的人民币是哪个银行,比如说人民币帐户是农业银行,那么你就最好去农业银行开外币账户,因为将来收汇以后核销转账要求速度,那么同一银行的外币转账就比较省时。这里提一下,外币账户一个币种对应一个账号,一次多开几个,美元,欧元之类的; 8、到国税局办理退税登记,按照规格填写一个表格,基本上就行了,这是一式三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十条 从事国际服务贸易,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工程承包或者对外劳务合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是,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并公布。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海关不予放行。 第十二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接受他人的委托,在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对外贸易业务。 第十三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与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及资料。有关部门应当为提供者保守商业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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