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兼职取酬的处罚规定 |
释义 | 公务员兼职取酬的处罚方法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常记过或记大过,严重情节降级或撤职,极重情节开除。不服处分可申请复核或申诉,但处分执行不停止。复核、申诉期间不加重处分。受理复核、申诉机关应撤销处分决定,重新决定或责令重新决定,如证据不足、程序违法或滥用职权。 法律分析 一、公务员兼职取酬如何处罚 公务员在营利性组织中兼职取酬的处理方法依据具体情形进行确定,通常情况下会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如果情节较重的,将会被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会被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公务员不服处分怎么办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公务员不服处分的,有权申请复核或者申诉,但在此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十八条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因提出复核、申诉而被加重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公务员复核、申诉的机关应当撤销处分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机关重新作出决定: (一)处分所依据的违法违纪事实证据不足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三)作出处分决定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 结语 公务员兼职取酬的处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常记过或记大过处分,严重者降级、撤职或开除。不服处分可申请复核或申诉,但期间处分执行不停止。复核、申诉不会加重处分。如处分依据不足、程序违法或超越职权,应撤销处分并重新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与保险 第八十条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与保险 第八十一条 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与保险 第八十四条 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