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自建房儿子有居住权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居住权是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用益物权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如果子女未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享有房屋居住权,子女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是否拥有居住权,由房屋所有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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