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需要的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现有企业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由现有外商投资企业改制设立、由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三种类型。 1、由现有外商投资企业改制设立的条件有: (1)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应至少正式营业5年并有连续3年的盈利纪录; (2)符合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条件。 2、由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设立的条件有: (1)该企业至少营业五年并有连续三年的盈利记录; (2)外国股东以可自由兑换的外币购买并持有该企业的股份占该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 (3)企业的经营范围符合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政策; (4)符合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条件。 3、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 (1)该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家正式批准设立的; (2)外国股东以可自由兑换的外币购买并持有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以上; (3)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符合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政策; (4)符合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条件。 一、股权投资公司注册条件和要求 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有良好的经营记录。2、股权投资基金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有良好的经营记录。3、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4、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200万美金等值货币;2名五年以上从业经验的高管。5、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1500万美金等值货币;单个合伙人出资>=100万美金等值货币;申请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境外投资人,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其申请前的上一会计年度,具备自有资产规模不低于一亿美元或者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二亿美元。 法律依据:《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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