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内资企业是否能转为外资企业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转为外资企业。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外方的出资额不应该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5%; 2、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中方出资人。转型后,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自然人时,其在原内资企业的出资应当达到一年以上; 3、企业经营项目符合我国外商准入领域的相关规定。 一、资产重组债务怎么办 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规定,通常情况下,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原国有企业改成公司时,要清理原有企业的债权、债务。原有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改组后的公司承担。 二、省级公司注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设立企业或新设立企业,可冠省名:1.农、林、牧、渔类企业。2.经济鉴证类企业.3.已取得资质证书或前置审批许可的其他类社会中介机构。4.中央企业直接投资设立或省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设立的企业,及其再投资设立的企业。5.国有控股企业投资设立的出资额占50%以上的企业。6.省文化产业主管部门主管的企业及其再投资设立的企业。7.已设立企业近三年应当未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有哪些法律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限制如下: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3、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4、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5、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6、受让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在转让时受到的限制:①拟上市流通的非上上市外资股的持有人持有该非上市外资股的期限超过1年。②非上市外资股转为流通股后,其原持有人继续持有的期限必须超过1年。这都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外资股份的转让必须遵循上述规定。7、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7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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