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全国推开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套表格、一口办理”,优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程序,进一步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商务部决定,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修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十六条 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平等对待。 第十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证券和其他方式进行融资。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外商投资促进和便利化政策措施。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便利、高效、透明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和公布外商投资指引,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服务和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