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纠纷怎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
释义 | 土地纠纷打官司需要的证据包括: 1、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2、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3、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4、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5、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一、土地使用权权属确认 土地权属确认是国家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确定或认可,是人民政府行使土地管理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包括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管理的需要依法对一定地区的土地权属状况进行调查、核对,认为无误,予以确认,并颁发土地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应当事人申请,对其所争议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予以裁决,确定归属。 二、房产互换办理有哪些流程 一、产权互换所需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1)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6)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二、产权互换流程 1.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2.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还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3.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的规定,持以上相关要件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 三、农村征地是怎么征收的 农村征地的程序如下:1、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2、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3、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4、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5、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6、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7、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8、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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