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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起诉书的制作和送达
释义
    一、起诉书的制作
    起诉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首部
    包括标题、被告人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
    2.犯罪事实和证据
    公诉书要写明被告人的罪名、罪状、罪证以及认罪态度。
    3.结论
    包括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要写明检察院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的分析、认定,反映检察院对被告人所犯罪行追究法律责任的具体意见。
    4.附项
    包括:被告人的住址或者羁押处所;证据目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证人名单及其住址或者单位地址;鉴定人住址或者单位地址;随案移送案卷的册数、页数;随卷移送的赃物、证物。
    二、起诉案件的移送
    检察院对于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并且应当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应当一式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起诉书五份。
    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无论检察院是否派员出庭,都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全部案卷和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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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0: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