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对从立案之日至2016年6月30日未审结的诉讼案件,分为审理时间超一年半、二年、三年以上诉讼案件分别造册备案,院主要领导要做到对未结案情况清楚、清理有办法。业务庭庭长要掌握本部门案件审理情况,案件积存量。对于审理时间超过一年半以上的案件逐案理清审理思路,制定审结方案,尤其是将审理时间超过三年以上的诉讼案件今年年底前全部审结,同时要防止产生新的积案。 (二)清理超审限案件。将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中反应出的超审限案件与实际案件进行查对,对实际超审限案件造册备案,并对超审限原因进行梳理、甄别,并检查各院审限制度是否存在内容和执行上的漏洞,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争取所有超审限案件在今年第三季度之前审结。 法律依据: 《关于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二、治理目标 有效解决当前全省法院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进展慢、边清边积的不良现象,有效实现“控制增量、消化存量”的工作目标。2016年下半年,全省法院要通过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整治杜绝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消极等待等致诉讼案件长期未结问题,争取年底前将现有审理时间超过三年以上的案件全部清理完毕,同时要加快审判管理工作力度、防止因审判效率下降产生新的长期未结诉讼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