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标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部分工程招标都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一些工程队以揽工程为目的,盲目投标,参与竞标。中标后,考虑到中标价太低,无利可图,便拒签合同,主动放弃中标权。还有一些工程队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该工程造价大于中标价,情愿支付合同违约金,要求中止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