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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重组中,债务人和债权人如何协商处理债务问题?
释义
    债务重组中,如果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且涉及或有应收金额,债权人应将修改后的债权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对于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债务人应将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的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对债权人而言,不应确认或有应收金额,只有实际发生时才计入当期损益。
    法律分析
    一、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如修改后的债务条款涉及或有应收金额,则债权人在重组日,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债权人已对该项债权计提了坏账准备,应当首先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二、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
    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对债务人而言,修改后的债务条款如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之和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
    对债权人而言,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根据谨慎性原则,或有应收金额属于或有资产,或有资产不予确认。只有在或有应收金额实际发生时,才计入当期损益。
    拓展延伸
    债务重组:实现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互利协商
    债务重组是一种旨在实现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互利协商的解决方案。在债务重组过程中,债务人和债权人通过协商,共同努力解决债务问题,以达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债务人可能提出支付计划、债务减免或延期等方案,而债权人则需要考虑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和债务回收的可行性。通过充分沟通和协商,双方可以寻找到一种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既能减轻债务人的负担,又能保护债权人的权益。这种互利协商的债务重组方案有助于恢复债务人的经济状况,并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结语
    通过债务重组,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努力解决债务问题,实现互利协商。对于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债权人应将修改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并确认债务重组损失。对于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债务人应将修改后债务中的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而债务重组利得则计入营业外收入。债权人不应确认或有应收金额,只有在实际发生时才计入当期损益。债务重组是一种互利协商的解决方案,有助于恢复债务人的经济状况,并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二节 变价和分配 第一百一十二条 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章 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三条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有本法第三十条所列事项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行使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章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十三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应当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将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委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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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5:0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