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对其债务进行重新安排的一种行为。债务重组的法律程序应当根据《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债务人可以选择申请破产重整或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 法律依据: 1.《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启之前,可以与债权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经人民法院确认后执行。” 2.《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九条:“债权人、股东、管理人可以提出破产重整申请。” 3.《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重整申请后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4.《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重整申请后20日内,决定是否开启破产重整程序。” 5.《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破产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审批。” 6.《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重整申请后120日内,作出破产重整计划是否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决定。” 7.《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八条:“破产重整计划审批生效后,申请破产重整的债务人就本次破产重整所涉及的债务,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以上法律条文为债务重组的法律程序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