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入如何处理? |
释义 | 律师解答: 迁户口的手续: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得到同意。 2、向迁出地派出所(现户口所在地)提出迁出申请,再开个户籍证明; 3、拿着户籍证明跟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去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嵌入; 4、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5、拿着这准迁证去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开迁移证; 6、最后,拿着迁移证、身份证去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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