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担保债权履行期满,借款人未清偿全部贷款本息,或因借款人严重违约,小额贷款公司需要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借款人无力偿还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及时书面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在同一抵押权或多担保方式下,以同一抵押权或抵押权的两种方式实现抵押权,或抵押权的抵押权和担保权同时保证人。抵押权实现时,抵押物应当按照与抵押人达成的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五十一条: 对被执行人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并要求有关企业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 对被执行人预期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禁止到期后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到期后人民法院可从有关企业中提取,并出具提取收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