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资不足或抽逃资金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吗? |
释义 | 股东股权的取得具有相对独立性,只要被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者经过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非经合法的除权程序,即具有股东资格并享有股东权利,因而亦有权处分股权。所以,股东未实缴出资时有权转让股权。但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即使将股权转让,也依然存在承担继续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风险。 一、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可以怎么办 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可以限制该股东权利,追究该股东的出资义务及违约责任。 公司全面出资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该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同时按照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该股东将未出资的股权内部转让出资到位的股东可以与该股东协商要求其将未出资部分的股权内部转让,之后由受让股权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当股东不进行出资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限制其股东权利或者变更持股份额,甚至取消其股东身份; 2、公司的其他股东代替其补足出资; 3、将其名下股权转让给其他人; 4、向法院起诉其履行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是依据公司章程履行合同义务,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属于违约行为,其他股东有权对其提起要求补足出资的诉讼。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起计算。 二、公司股东不出资可以转让股权吗 在现行《公司法》当中,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设定了股东同意、优先购买权等限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设定了时间、比例、场所等限制。但是,尚无明文规定未实缴出资的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股东股权的取得具有相对独立性,只要被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者经过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非经合法的除权程序,即具有股东资格并享有股东权利,因而亦有权处分股权。综上,股东未实缴出资时有权转让股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债权转股权的作价出资金额不得高于该债权的评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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