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媳妇可以继承遗产吗? |
释义 | 一、儿媳妇可以继承遗产吗? 1、儿媳妇可能可以继承遗产 儿媳妇对公婆的遗产一般不享有继承权,因为儿媳妇不属于法定的继承人。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 2、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遗产继承的方式包括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继承、法定继承。 1、遗嘱继承 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可以采取自书、代书等的方式订立遗嘱,具体订立遗嘱的方式如下: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录音录像遗嘱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2、遗赠 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继承 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 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公民若是在死亡的时候名下有合法的财产,那么该财产就是可以被继承的。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的办法来继承遗产,那么儿媳妇通常是没有继承资格的。如果是遗嘱继承,但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之中没有表明儿媳妇有继承权,那么儿媳妇也没有继承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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