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可以帮别人付医药费吗 |
释义 | 医保不可以帮别人付医药费。 医保卡借给别人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仅仅是买个药之类的,影响不大,但是如果是借给别人看病的,别人的看病记录就会记录在医保卡本人的身上,有什么大病的,就会影响本人。如果借给别人情形严重的,还会受到行政处罚。绑定授权后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可以为配偶、子女、父母等特定家庭成员代付医药费、代缴医保费,充分挖掘和发挥个人账户功能。实行门诊共济后,将在现有条件下减缓个人账户积淀并盘活沉积的个人账户资金,同时提高参保患者门诊待遇。 医保办理流程: 1、在收到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的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服务点办理社保卡申请; 2、服务点人员向个人提供《发卡服务确认单》,由个人现场确认发卡银行后,再打印申请登记表交个人填写; 3、申请登记表上如印有个人二代证照片的,个人可授权使用该照片制卡,无需采集电子照片;如没有的,个人则需到已列入我市社保卡电子照片采集服务单位的照相馆拍摄二代证照片(照相馆名单详见我市社会保障首页“社会保障卡”专栏),并将照片回执粘贴于申请登记表上相应位置; 4、认真核对、补充或修改申请登记表上的资料,在既定的时限内交回服务点; 5、服务点工作人员对个人提交的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检查通过后,双方签名确认; 6、在向服务点成功提交申请登记表等相关资料的30个工作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发卡银行社保卡领取网点领卡,并办理卡片激活手续。 综上所述,医保卡是参保人员应该享受医疗保障的凭证之一,仅限于参保人员本人使用。如果卡上(个人账户)有余额,可在参保统筹区内的 医保 定点医院看病用于支付自付部分。使用非本人医保卡就医,属于欺诈骗取 社会保险 行遇行为,社保部门可以对借用者处以罚款,对出借者停止医保卡报销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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