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结果公布时间 |
释义 | 劳动仲裁期限: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应在45天内结束,最长不超过60天。仲裁庭可先行裁决部分事实清楚的案件。请示待批、工伤鉴定、当事人无法参加仲裁等情况可中止仲裁时限,需报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中止期不计入办案时效。 法律分析 关于劳动仲裁的期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天;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因此,劳动仲裁的时间一般为45天,最长不应超过60天。 对于请示待批,工伤鉴定,当事人因故不能参加仲裁活动,以及其他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应视为仲裁时限中止,并需报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仲裁时限中止不应计入仲裁办案的时效。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结果的申诉流程 劳动仲裁结果的申诉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当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申诉书,明确表达不满意的理由和要求。其次,仲裁委员会将受理申诉,并组织相关方进行调解,尽力解决争议。如果调解无果,申诉将进入复核阶段,仲裁委员会会重新审查案件的相关材料和证据。最后,仲裁委员会将根据复核结果作出最终的裁决,并将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劳动者在收到裁决书后,如果仍不满意,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整个申诉流程中,各方应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的时间限制,以确保公正和合法的处理劳动争议。 结语 劳动仲裁的期限一般为45天,最长不应超过60天。当事人在特定情况下无法参加仲裁活动,或存在其他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时,应申请仲裁时限中止,并经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劳动仲裁结果的申诉流程包括递交申诉书、调解、复核和最终裁决等步骤。各方应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的时间限制,以确保公正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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