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所以日薪:1500÷21.75=68.97元工作日延时加班(每小时):1500÷21.75÷8×1.5=12.93元休息日加班(每天):1500÷21.75×2=137.93元法定假日加班(每天):1500÷21.75×3=206.9元以上是标准口径,即国家相关法规里有明确的。但一般情况下,大部分企业不会参照国家标准去支付加班费,而是将21.75(当月计薪天数)替换成当月的工作天数(比如31天、30天),目的就是为了减少加班费的支出,但如果引发劳动争议,那么计算标准必须为21.75。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2月,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节假日加班费需依法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加班费的问题需要自己积极的了解有关的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维护在合法的基础上,不过在实际的生活中,有关企业的操作存在不合理性,因此所属员工需要学会合理的应对,需要在法律保障的基础上维护自己的利益,只要自己权益遭到侵犯,自己需要依法追究。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