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是否可以使用善意取得的原则? |
释义 | 不适用。股权既非动产也非不动产,故股权转让并不能适用善意取得。根据法律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股权转让是否使用善意取得 股权转让不适用善意取得,善意取得一般适用于物权,股权既非动产亦非不动产。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 股权质押是否适用善意取得 股权质押适用善意取得。股权质押属于担保物权,在质押登记错误时,受让人对股权质权可以“继受的善意取得”,登记行为具有公信力,质权人和股东均享有信赖保护。 股权质押存在善意取得吗 股权质押存在善意取得。转质权人是指因转质而取得质权的人,适用善意取得,但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善意取得合同是否有效 善意取得合同有效。善意取得是指财产占有人向第三人转移动产所有权或为第三人设定其他物权,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可取得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所以当事人构成善意取得的,所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善意占有是否是原始取得 善意占有并不是原始取得,需要满足下列条件才能构成善意占有: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该内容由 孙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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