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善意取得股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的股权善意取得条件:1.受让人善意;2.合理价格;3.已登记。有限责任公司需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信息和出资证明。登记后的股东可行使股东权利,未登记或变更登记无效。 法律分析 律师回答 股权善意取得应满足《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受让人受让股权时是善意;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股权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 【延伸知识】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拓展延伸 善意取得股权的法律要求和限制是什么? 善意取得股权是指在无恶意或欺诈行为的情况下,通过合法手段获得股权的行为。根据法律要求和限制,善意取得股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取得股权的行为必须符合相关公司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其次,取得股权的交易必须经过合法的程序和途径,如公开市场交易或合法的协议转让;此外,善意取得股权还要求受让人在交易时应具备诚实信用、不得有违法行为,且不能得到他人的非法帮助或利益。同时,法律对善意取得股权也存在一定的限制,如一定要遵守反垄断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总之,善意取得股权需要满足法律要求,同时受到法律的限制和监管。 结语 善意取得股权需满足法定条件:受让人善意、合理价格、登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置备股东名册,记载姓名、出资额、出资证明。股东名册记载者可主张权利。公司应登记股东姓名,变更须办理登记。善意取得股权是合法手段获得,需遵守法律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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