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股权善意取得的条件是: 1.主体仅限于第三人,其他非法占有人不可适用; 2.第三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出让人无权处分该财产; 3.第三人对受让动产已取得占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