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婚姻的情形包含哪些 |
释义 | 无效婚姻的情形包含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然无效。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一、进行买卖的婚姻有效吗 进行买卖的婚姻并不是当然无效的,属于可撤销婚姻。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无效婚姻的情形是: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二、法定婚姻年龄 法定的结婚年龄为: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对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结婚的。对于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的,法律规定属于无效的婚姻关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精神病人婚姻登记的法律效力问题 精神病人婚姻登记,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其因夫妻感情不和,起诉到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应当按照离婚案件处理,不能作为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处理。我国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情形有重婚、未到法定婚龄以及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精神病人婚姻登记前未将病情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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