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内房产过户给一方单独所有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流程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赠与的理由;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2、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提交下列证件: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户型平面图;房屋赠与公证书;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契税收据;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