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及以死亡为给附条件的人寿保险不可以分割。分别如下: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2、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附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