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 1、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 2、厅局级700元 3、县处级460元 4、乡科级350元 5、科员及办事员260元 6、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 7、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 8、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 9、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 10、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 11、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