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数额是怎么计算的? |
释义 | 律师分析: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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