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劳动仲裁不服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对一般劳动争议案件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2、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6、违反法定程序的。 撤销终局裁决后,用人单位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劳动争议案件裁决属于终局裁决: 1、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2、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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