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可不可以拒绝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 |
释义 | 债权人不一定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如果债权人可以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若是对方部门偿还债务,会影响到自己的债权,那么就可以拒绝。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的,那么不得无故拒绝债务人提出的部分偿还债务请求。 一、债务人没有钱还怎么办 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延期偿还或者减少债务。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减免债务,就需要起诉债务人,那么起诉后,就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或限期还款的目的!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减免债务,法院将不予支持,并将在一定期限内偿还全部债务。债权人有偿还能力但拒绝支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不会被投入监狱,因为民事责任不涉及刑事问题。 二、债权人还不起债担保人要不要还 需要偿还债务的是债务人而不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是需要替其偿还债务的,担保人在还款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不过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替债务人还款。 三、作为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作为债务担保人,如果暂时没有偿还能力的,那么可以在执行过程中和债权人达成和解,请求允许延期或者分期清偿债务。但是如果债务担保人永久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那么债务人只能自己清偿。债务人存在拒绝申报或隐匿、转移名下可供执行财产行为的,那会被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债权人能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债务人能部分履行债务的话,那么债务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旅行方式全面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对损害其合法利益的部分履行请求予以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一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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