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冻结不处理可以解封吗 |
释义 | 司法冻结不处理可以解封。 解除查封扣押的情形如下: 1、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2、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3、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4、债务已经清偿的; 5、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司法冻结申诉的方法如下: 1、立案,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提交相应的材料,具体如下: (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 (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2、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3、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 4、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5、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6、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7、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8、宣判。 综上所述,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解封,提交相应的材料,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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