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已经立案的案子能撤销吗 1、已经立案的案子在有些情形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 根据前款规定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二、案件撤销了还会留案底吗 如果案件被撤消,就没有案底,如果没有发现新的证据证明该案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公安局是不会再起诉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网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