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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中需要什么证据处理
释义
    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原告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供其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法定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如被害人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社区或村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证明、各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一、起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起诉状原件(按被告人数+2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与原告相关的其他材料:
    (1)对于车辆损失应该以车主(车辆所有人)作为原告,并提交行驶证和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2)对于发生人身损害的交通事故案件,一般以受害人作为原告,若受害人为未成年人,需列明法定代理人,并提供法定代理人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若交通事故致被害人死亡,由其法定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作为共同原告,提交法定继承人证明,不愿起诉的应提供书面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与被告相关的其他材料:
    (1)一般情况下应将司机(被告一)、车主(被告二)、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保险公司(被告三)列为共同被告;需提交: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复印件(或提交到交警大队打印的车辆信息表、人员信息表、保险信息表)。
    (2)原告坚持仅起诉司机、车主或保险公司一方的,要在起诉时明确表示放弃对其他方的诉权。
    5、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当事人提交的书证用A4纸复印并整理成册,按被告人数另加一份提交。
    (1)事故中受害人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书及火化证明;要求承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出生日期等情况证明。
    (2)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包括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情等级、有关照片等)。
    (3)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包括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明、医疗部门准许专人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证、住宿费单据、车船票等)。
    6、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提供相应委托代理材料。
    二、对于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可以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一)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二)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
    (三)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四)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五)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
    三、自诉案件需要哪些材料
    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立案须提交以下材料:
    1、刑事自诉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本人签名或加盖企业公章)原件二份,证明被告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二份。
    注:诉状及证据材料必须是A4纸,且纸张左侧预留2CM的装订线。如被告为两个时,则提交三份诉状及证据材料,依此递增提交。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经常居住地证明(在龙岗居住一年以上)。
    3、如原告为企业时,则提交:当年年审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应有具体委托授权事项。公民委托的必须由本人签名,委托公民代理的须由法院认可;企业委托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委托人涉外、港澳台,其委托书应由相关部门予以公证。
    5、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的联系地址及电话)、证据目录一式三份(列清单,写明原件或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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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19:52